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投資效益,根據《東莞市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評審管理辦法》(東府辦〔2023〕18號)、《東莞市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辦法》(東財〔2021〕20號)、《關于加強鎮街(園區)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實施意見》(東府辦函〔2023〕608號)等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項目是指使用鎮財政性資金在鳳崗鎮行政區域內進行的投資建設項目。投資規模100萬元以下的基本建設項目,按照《鳳崗鎮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管理辦法》零星工程類項目執行。
第三條 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ㄒ唬﹪栏褡袷鼗窘ㄔO管理程序,嚴禁分拆項目規避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ǘ┖侠砭幹祈椖抠Y金預算,加強預算審核,嚴格預算執行;
?。ㄈ﹫猿止浪憧刂聘潘?,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結算的原則;
?。ㄋ模┘訌婍椖亢怂愎芾?,規范和控制建設成本。
第二章 項目建設主體
第四條 除實行統一建設管理和實施代理建設外,實行項目主管部門責任制,根據政府職能分工要求,項目建設由項目主管部門作為建設單位組織實施,項目主管部門應加強其職責范圍內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管工作,不具備條件的項目業主單位可委托其他單位作為建設單位組織實施。
第五條 重點工程項目由鎮工程建設中心作為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包括新建的道路、橋梁、改造工程、邊坡治理等工程,以及由財政投資、工程預算價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第六條 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確定后,項目建設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明確由建設單位(代建單位)負責全過程財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預算編制、工程款申請、會計入賬等)。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建設單位,若中途確需變更建設單位的應辦理項目移交,確保項目建設不受影響。
第三章 項目立項
第七條 基本建設項目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立項:
?。ㄒ唬┩顿Y規模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作為一般項目支出按《鳳崗鎮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管理辦法》(鳳府〔2023〕8號)管理;
?。ǘ┩顿Y規模在10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項目,報鎮政府工作會議審定;
?。ㄈ┩顿Y規模在4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鳳崗鎮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鳳府〔2019〕46號)規定辦理立項。
?。ㄋ模惫こ添椖堪凑嚓P規定辦理立項。
第八條 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經鎮黨委、鎮政府審定的投資規模。因國家政策調整、價格上漲、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確需增加投資規模的,投資規模400萬元以上的項目,投資規模調整按《鳳崗鎮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鳳府〔2019〕46號)規定辦理;投資規模10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項目,投資規模調整按以下程序審批:
?。ㄒ唬┩顿Y規模增加幅度不超過原投資規模的10%(不含10%)的,報分管項目單位的鎮領導審批;
?。ǘ┩顿Y規模增加幅度超過原投資規模的10%(含10%)的,報鎮城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后,報鎮政府工作會議審定。
第九條 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規模應包括工程勘察、檢測、圖紙設計、預算、審圖、招投標、監理、征地拆遷、施工工程等全部建設成本。在編制和審批可研等立項文件時,避免出現多計費用、漏項漏量問題,確保財政資金發揮應有作用。
第十條 基本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前期工作經費的,應按《鳳崗鎮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鳳府辦〔2019〕25號)規定辦理。
第四章 財政評審
第十一條 財政評審是指鎮財政分局組織對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結算及竣工財務決算等進行政策性、技術性、經濟性的評價審查(投資估算評審由鎮經濟發展局負責)。財政評審業務由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結算及竣工財務決算的評審結果應分別作為投資規??刂?、批復項目概算、項目招標、撥付工程價款及批復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
第十三條 同一項目向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提出重新評審的,需經分管項目單位的鎮領導和分管財政的鎮領導審批。
第十四條 預算和結算財政評審范圍如下:
?。ㄒ唬┕こ填A算價(或合同價)在3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預算、結算等由項目單位或由其委托符合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負責審核。由項目單位審核的,項目單位需出具書面審核結果;
?。ǘ┕こ填A算價(或合同價)在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預算、結算等由項目單位委托符合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審核,并出具審核報告;
?。ㄈ┕こ填A算價(或合同價)在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預算、結算等由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核。
第十五條 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財政評審范圍如下:
?。ㄒ唬┩顿Y規模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鎮財政分局負責批復;
?。ǘ┩顿Y規模100萬元以下的項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經項目單位(項目主管部門)或符合資質有專業能力的社會中介機構審核后,由項目單位(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批復,批復情況報鎮財政分局備案。
第五章 工程招投標和合同管理
第十六條 按規定應當進行招標投標或政府采購的項目,應按規定程序辦理。建設單位按中標價或采購價與施工單位、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簽訂合同,作為辦理款項撥付的依據。
第十七條 投資規模400萬元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在不突破概算批復的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總額(或投資規模10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基本建設項目在不突破政府工作會議審定同意的總投資額)的前提下,需另增加概算批復(或政府工作會議審定)沒有包含的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內容(檢測費、房屋安全鑒定費等),按以下程序辦理:
?。ㄒ唬┖贤痤~在30萬元以下的,由分管項目單位的鎮領導審批;
?。ǘ┖贤痤~在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ㄈ┖贤痤~在100萬元以上的,提交鎮政府工作會議審定。
第十八條 按規定可由建設單位自行實施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加強實施決策過程管理,并以簽訂合同作為辦理款項撥付的依據。
第十九條 基本建設項目的各類合同,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人代表簽訂,因工作需要委托本單位其他人員簽訂的須辦理書面委托。由于政府工作分工,建設單位委托政府相關部門辦理事宜的,可由受托部門負責人代表簽訂合同。以政府名義商議的事項,由政府代表或按相關規定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 合同文本內容及合同管理方面:
?。ㄒ唬┖贤谋居山ㄔO單位或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審核,如有需要可向有關方面咨詢意見;
?。ǘ┩环莺贤粦婕岸鄠€政府投資項目內容,如確實發生此類情況,建設單位應擬定該合同費用按項目分割的合理辦法,以及列明按項目分割的金額;
?。ㄈ┖贤炗喎輸涤山ㄔO單位根據實際辦理各項業務需要來確定,確保各項業務辦理不受影響。
第六章 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加強設計變更的管理,對于同一單項工程由相同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應按一個單項變更工程計價,嚴禁拆分設計變更規避審批手續。
第二十二條 工程簽證是工程合同價款調整的重要依據之一。工程簽證是指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工程變更、索賠等事件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按合同協議的約定雙方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補充協議行為,包括設計變更、現場變更、索賠等形式。經各方書面確認的簽證資料才能成為工程結算的依據。承包單位提交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必須附有工程簽證資料。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變更時,應事先實行技術經濟分析,優化變更方案。涉及規范、標準重大改變以及建設規模調整的工程變更,需按規定程序報送獲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四條 工程簽證內容及形式要求。
?。ㄒ唬┖贤瑓f議、招標文件中已明確包含在招標范圍之內而實際上沒有施工或實際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項目,應辦理簽證,調減工程價款。
?。ǘ┕こ毯炞C應以合同協議為依據,與建設工程項目不相關的內容或不屬于建設單位承擔的費用,建設單位不得辦理工程簽證。在合同協議、其他簽證或定額含量中已包含的內容不得重復簽證;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簽證,不得憑口述或回憶補辦簽證。
?。ㄈ┑刭|勘察報告出現與實際情況不相符、設計失誤、遺漏、粗糙等,引起工程變更需要進行工程簽證的,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經勘察、設計單位確認。經核算,屬勘察、設計單位沒有履行合同職責的,建設單位應追究其責任。
?。ㄋ模┏沙邪鼏挝淮彽牟牧显O備和代付的款項外,建設單位原則上只在簽證工程簽證報告中簽認工程數量,而不直接簽認單價和金額。為便于管理和控制,可暫定簽證事項的單價或總價,工程竣工結算時再調整。
?。ㄎ澹┕こ毯炞C報告應附工程變更簽證單、圖紙及說明等相關依據。簽證內容應包括變更產生的背景、原因、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品牌、工序、尺寸、計量單位、計算公式、增減工程量、現場照片或錄影等。隱蔽工程、拆除工程必須附有含尺寸標識的現場照片或錄像資料。堅決杜絕內容不明、沒有詳圖和具體使用部位,而只有增加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工程簽證。
第二十五條 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變更審批程序,由建設單位填寫《鳳崗鎮基本建設項目工程變更審批表》(附件1),按《鳳崗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辦法》(鳳黨政綜辦〔2024〕2號)執行。
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到現場確認并計算變更工程量并填寫《鳳崗鎮基本建設項目現場查勘簽證記錄表》(附件2)及相關資料,經相關部門加具意見后納入工程結算。
第二十六條 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原則上對單項變更工程價款在50萬元以上或累計工程變更增加100萬元以上的變更工程進行審核,送審資料和審核內容如下:
?。ㄒ唬┕こ套兏袉雾椩O計變更的施工圖紙由有規定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工程預算書由有規定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編制;
?。ǘ┨峁┫嚓P的立項文件或會議紀要;
?。ㄈ徍俗兏こ藤Y料是否真實、有效、完整;
?。ㄋ模ψ兏こ淘鰷p的數量、單價及取費標準等進行審核;
?。ㄎ澹┕こ套兏袇⑴c大宗建筑材料市場詢價等。
第七章 工程價款支付
第二十七條 工程款支付要嚴格執行“按預算、按合同、按進度”的支付原則。施工單位、物料、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銀行賬戶名稱必須與合同簽訂單位名稱相符,支付工程款時,必須使用銀行轉賬支付。
第二十八條 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專戶的設立、使用和管理應按照《轉發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的通知》(東建市〔2019〕3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工程合同進度款支付應符合下列規定: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根據每期計量工程價款的80%進行支付。工程進度款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審核完畢后支付至工程結算價的97%;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保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清算。
第三十條 變更工程價款的支付條件及比例。單項變更工程價款是指承包單位完成設計單位發出的經建設單位確認的同一單項工程中由相同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要完成的工作內容所需追加(或減少)的工程價款。
單項變更工程價款或其累計變更增加金額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作為同期工程進度款支付。
?。ㄒ唬┮寻匆幎ǔ绦蜣k理工程變更簽證手續;
?。ǘ┳兏こ桃寻匆笸瓿墒┕?,質量驗收符合合同約定及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工程量已核實;
?。ㄈ﹩雾椬兏こ虄r款在50萬元以上或累計工程變更增加100萬元以上,經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核變更工程價款的審核書作為同期支付進度款的依據,支付方式按鎮相關財務制度辦理,支付比例為按財審金額經審批金額的80%支付,余下進度款的支付參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執行。
第八章 工程竣工驗收
第三十一條 項目單位必須根據年度投資計劃組織項目實施,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嚴格按照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組織施工和工程驗收。
第三十二條 已完工的工程項目應按規定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業主等單位組成的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工作。
第三十三條 基本建設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按相關規定組織驗收。分管項目單位的鎮領導作為驗收小組組長,負責牽頭組織工程項目的驗收及結算工作,項目單位應提前將工程項目相關資料和竣工圖紙發給每個參加驗收的成員單位,組織各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初步驗收,并將整改意見反饋給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整改完成并核查無誤后即可組織驗收,若相關單位有異議,將退回施工單位補充資料。7天內相關單位無異議的,在《鳳崗鎮基本建設項目竣(交)工驗收證書》(附件3)簽字蓋章。項目驗收后,可將項目移交給使用單位接收管理。
第九章 工程竣工結算
第三十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或交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應及時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ㄒ唬┕こ炭⒐を炇栈蚪还を炇蘸细窈?,承包單位應于竣工驗收報告確認后次日起三個月內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承包單位提交的結算書應由本單位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編審,要求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如承包單位不具備編制結算書能力可委托有規定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
?。ǘ┖贤瑑r50萬元以上的竣工結算項目送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核。
?。ㄈ┙ㄔO單位進行初審、復核并加具意見后,報送至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進行審核。建設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承包單位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按《東莞市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評審管理辦法》(東府辦〔2023〕18號)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核實和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后報送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
?。ㄋ模╂傌斦顿Y審核中心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承包單位的竣工結算資料進行評審。
?。ㄎ澹┏邪鼏挝粚ㄔO單位和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書應在10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沒有提出意見的,則視為認可,經鎮財政分局核實后,可按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所確定的金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章 竣工財務決算
第三十五條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完畢后,建設單位應按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作為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將完工工程轉為固定資產,已驗收和結算但未付清工程款的可通過應付賬款等科目核算。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自行制定本單位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工作規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引用文件若進行修訂,則按最新修訂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鎮財政分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而P崗鎮基建工程項目管理辦法》(鳳府〔2020〕1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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